公安局警犬工作队值班备勤制度
因工作需要,结合市公安局警犬工作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用于规范警犬队日常值班备勤工作。
一、值班制度
值班采取轮班形式,每班值班时间为24小时的整数倍。每月制定值班表,警犬队每名队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班次值班。
(一)值班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警犬基地的治安防范和保卫工作。
2、每天上午、下午和晚间分三次对警犬进行巡查,查看警犬是否有异常,查看犬舍设施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3、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巡查发现警犬或犬舍设施出现异常,及时向带犬训导员通报情况,让其及时处理。
4、在非工作时间内,巡查发现警犬或犬舍设施出现异常,应先行处理解决。如果值班人员无法现场处理,且不处理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应及时向警犬队队长汇报,配合后期赶到的人员共同处理。
5、负责值班期间警犬的喂食工作。
6、负责值班期间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值班期间发现卫生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队长汇报解决。
7、负责值班期间警犬基地内主要工作的记录。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期间,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严禁饮酒,否则将按照相关制度上报处理。
2、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警犬基地的,必须找到其他队员代替值班,并报队长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期间离开的,按照上级规定应当请假的,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请假。替班期间替班人员按照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产生不良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3、值班人员按照警犬队制定的值班表值班,如需调班,需自己找其他队员调换,并报警犬队队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班。
4、值班期间发生重要事件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案,存在未处理完事物的要及时告知下个值班人员继续处理。
5、交接班时间定为交接日的上午8时30分,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不能存在时间缝隙。节假日交接班时间有变动的,必须在值班记录上注明。
6、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的人员,值班结束后适当调休一天。
7、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造成值班期间工作至凌晨0时之后,2时之前无法休息的,第二天可调休半天;造成凌晨2时之后任然无法休息的,第二天可调休一天。
二、备勤制度
1、因为目前警犬队人员有限,为了保证能正常开展出勤工作,要求除了正式被批准的请假人员以外,全员全天候备勤。
2、备勤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能联系到人。
3、非工作时间内,接到要求出勤指令,必须用最快速度赶到警犬基地,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不到。
4、节假日、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需要离开市区的,必须通过正常程序写假条请假(非工作期间请假不计算累计请假天数),请假期间将不再参加备勤。
5、备勤人员因加班原因工作至凌晨0时之后,2时之前无法休息的,第二天可调休半天;造成凌晨2时之后任然无法休息的,第二天可调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