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仓储的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仓储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仓储的合同1存货人: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
2、品种规格:____。
3、数量:______。
4、质量:______。
5、货物包装:____。
6、件数:______。
7、标记: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
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或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到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储存期间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对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保管人(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2存货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处隐藏14424个字……条 合同各方同意遵守执行《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文件、通知的规定。
第二条 货物入库
1、甲方货物入库时须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和提交货物入库申请审批表;
2、乙方审批同意后向丙方开具入库通知单,甲方应及时与丙方联系办理货物入库事宜;
3、丙方依次按照货物先到先入、先申请者先入、先卖货者先入的原则为甲方及其他交易商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丙方办理完货物入库手续后,向甲方开具乙方统一印制的存货凭证。丙方开具存货凭证时,对所有项目必须填列完整,并加盖在乙方处预留的印鉴;
4、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甲方须提交乙方注册。
第三条 储存数量及品级
储存数量及品级为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中标明的数量及品级。
第四条 入库验收
1、数量验收:以件数及重量为准;
2、品级验收: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品质证明书等所列示的等级与实物外包装进行核对(丙方不负责检验货物的质量);
3、包装验收:按照《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合同(范本)》中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
4、入库验收的结果应在丙方出具的存货凭证中注明。
第五条 保管要求
1、丙方应按国家相应物资仓储规定(标准)对甲方存货实施保管,以维护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同一仓储区间储存的商品性能互不抵触,养护措施和消防方法一致;
3、严禁将商品性能互相污染、损坏的货物与甲方的货物存放在同一仓储区间。
第六条 货物出库
1、凡本合同规定格式存货凭证所标明的货物,必须凭乙方签发的提货单提货。乙方签发的提货单,必须加盖乙方在丙方处预留的印鉴,丙方对印鉴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2、提货人应出具公司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并在丙方出库登记簿上登记、签字。
第七条 计费项目、标准
1、仓租等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最新公布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若甲方拖欠丙方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丙方须与乙方商讨后,丙方方可处置与甲方拖欠费用相应等值货物,甲方自动放弃对该货物的追索权。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甲方责任:
(1)甲方入库货物,在保管期限内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如甲方未投保而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货物出现异状时,甲方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不及时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丙方凭本合同规定的手续发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进行阻挠,否则给甲、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责任:
(1)丙方按合同应收费用而甲方逾期未付,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甲方追索;
(2)若甲方并未通过湖南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卖出该批货物,而乙方擅自挪用,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3、丙方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和赔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 规定,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赔偿;
(3)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 规定,由丙方向乙方赔偿。
第九条 保管期限甲方货物的保管期限,自甲方货物入库之日起,至乙方对该批货物开出提货单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补充。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三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相关的存货凭证和仓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交易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丙方(交货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15保管人____________仓库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物品寄托仓库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其所有列物品计____件愿付仓租寄托甲方仓库堆藏保管,而甲方允为保管并于本契约成立日如数受寄,同时发给仓单与乙方收执。
第二条 乙方对于寄仓应留存印鉴图样在甲方备提货或过户时核对,否则甲方不负意外之责。
第三条 仓单所记载的寄托物名称、种类、品质、价格等均系根据乙方原包入库,倘有货物与包装内容或价格不符合现象,甲方不负鉴定之责,又重量未经甲方过磅的,甲方亦不负其责,凡仓单的受让人或货物的保险人等欲审查检点寄托物时,须随带仓单或备具凭证受甲方允诺始得行之。
第四条 凡仓储物如混有违禁物品或危险品未经告知致触犯刑律或酿成灾害时,概归乙方负一切责任。
第五条 仓单的`转让并非经乙方背书及甲方负责人员在仓单批注签名的,不生效力。
第六条 凡出仓凭仓单及印鉴为之,倘仓单或印鉴图章遗失时,应即报告甲方,未通知以前寄库物被出库提取甲方亦不负责。
第七条 甲方对于仓储物所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以确系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者为限。
第八条 前条损害赔偿金额如仓储物市价高于进库时,应依损害时市价计算。
第九条 仓储物如因天灾、地变、兵祸、盗劫、虫蚀、鼠咬等不可抗力,或潮霉、燥蚀、罢工、防疫、自然变质或因气候变迁而发生的自然损失,其他一切不可避免的现象致受损害的,甲方概不负责。其约定于仓房外或露天堆置者,因阳光雨露风沙以及其他仓房外或露天堆置所以不能避免的损害,甲方亦不负责。
第十条 甲方因遇事机迫切或预防灾患可以先将仓储物移动而后通知乙方,因甲方并无为前项的义务,所以因此发生的损害甲方免负责任,如因不移动而致发生损害时甲方亦不负其责。
第十一条 甲方所发仓单有效期间为六个月,期满时应出仓,倘再继续寄托的,必须更换新仓单。
第十二条 仓租双方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前条规定出仓或更换新仓单时,一次缴清。
乙方如不照期缴清的,甲方可将乙方的仓储物的全部或一部分自由出售抵偿仓租或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凡仓储物乙方须自行保足火险,否则如受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关于仓储物的火险承保事宜为期迅速,须由甲方委托特约保险公司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